葉勉秀(修),原名葉有年,別名葉競業,1901年出生于黃巖西街。幼年時因家境清貧,僅上過幾年小學。15歲時
就到路橋一家布店當學徒。
1927年,他由林泗齋介紹加入中國共產黨,在路橋,海門一帶從事職工運動,并發展黨員加入。1928年后,先后擔任路橋區委書記,黃巖縣委委員,在路橋、烏巖一帶籌建黨的組織,并與縣委其他同志領導和組織了打鹽廒的武裝暴動。1929年8月24日,在臺州中心縣委第三次會議上,葉勉秀被增補為中心縣委委員,專負軍委工作。1930年4月,臺州中心縣委派他到溫嶺塢根游擊隊負責政治工作。7月,游擊隊改編為紅十三軍二團以后,他擔任團委委員。葉勉秀在紅十三軍二團工作期間,還親至玉環楚門海山(毛蜓)發展黨員多人,并建立了黨的組織。
1931年1月,紅十三軍二團接受了分水陸兩路攻打海門的戰斗任務,由他和趙延令負平帶領 14 名紅軍戰士到溫州劫奪“小廣濟”號客輪。2月5日,葉勉秀等12人登上該輪,還有4人尚未上船,“小廣濟”便提早啟航。駛至黃花礁時,被國民黨外海水上警察局“超武”號艦攔截檢查,葉勉秀等當場被捕。后被解到浙江省臨時軍法會審處,葉勉秀被判處死刑,至 1932年4月,在浙江陸軍監獄獄內刑場壯烈就義,時年 31 歲。
